新型物流被毒贩利用 昆明五华检察院向寄递行业发检察建议

2023-06-22 15:31:29 来源:工人日报

“6.26国际禁毒日”在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毒贩利用新型物流犯罪采取措施。


(相关资料图)

“现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你单位发出如下检察建议......请在收到本检察建议书后十五日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本院。”这是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毒品案件时,向某开展“跑腿”业务的公司发出的检察建议。

去年以来,五华区检察院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发现犯罪分子利用同城网络快递业务、跨区域物流甚至跨国境物流进行的毒品犯罪及其他涉及违禁物品的犯罪活动较多,故在办案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向相关企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促进物流寄递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

来自五华区检察院的资料显示,2019年11月6日12时许,毒贩毕某与购毒人员商定交易毒品,并通过手机微信收取毒资170元。同日14时许,毕某通过某APP手机客户端下单跑腿服务,将涉案毒品藏匿于一袋橘子中交给骑手配送至荀某住处,荀某接收毒品后,在交付给购毒人员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当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0.49克。

毕某于2021年1月6日被抓获归案。

五华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荀某、毕某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荀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赵继红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物流产业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同城网络快递业务、跨区域物流甚至跨国境物流进行的毒品犯罪及其他涉及违禁物品的犯罪活动频发,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订购、销售毒品及其他违禁物品,再通过物流寄递等渠道运毒,收寄不用真名,联络使用隐语、暗语,采用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支付方式,交易活动‘两头不见人’,犯罪分子意在以此来对抗并规避法律打击。”

赵继红还表示,有不法分子利用“丰巢”等智能快递柜进行毒品交易,贩毒分子收取毒资后将存有毒品的快递柜位置和取件密码通过手机发送给购毒人员“取货”,“上述问题的存在,为制造、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及其他涉及违禁物品的犯罪活动埋下隐患,并且加大了司法机关侦办案件的难度。”

针对当下出现的利用跑腿、闪送等新物流渠道贩卖毒品的情况,五华区检察院及时与快递企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进行座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寄递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

在涉案企业监管漏洞方面,五华区检察院提出“落实开箱验视、实名收寄、过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对快递物流尤其是“同城跑腿”等同城快递寄件人身份信息查验,做到100%实名收寄;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对物流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及培训,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响应和配合司法机关的各专项打击活动,加强对邮寄违禁品的宣传力度”四项意见,并制发检察建议向涉案企业及辖区内的十余家物流寄递企业公开宣告送达。

利用网络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实施毒品犯罪,是当前毒品犯罪的新动向,物流配送的便捷性加剧了毒品扩散,五华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严格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与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长期的跟踪、管控、监督工作,共同推动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同时也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陈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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